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14 10:5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4月9日,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柳垃圾分类办发〔2021〕11号)。2021年6月3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桂建城〔2021〕15 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基础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2021年12月,《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6个方面。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原则
坚持四大工作原则,分别为:政府推动,强制分类;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科学统筹,协同推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
到2021年底,选取1个县级党政机关、1个企事业单位、1个居民小区,1个公共场所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立县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实现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示范社区模式,再建成3个开放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城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4.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团县委等部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6.开展示范社区、示范点、宣教基地建设。以乡镇、社区、学校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点建设。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2.设置环境良好的分类收集站点。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
3.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
4.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
5.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
3.完善支持政策与资金配套。研究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居民源头分类减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办法、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绿地林地土壤改良及污染土地修复扶持政策等制度。县级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