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

融政办发〔2019〕81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3 12:12    |  作者:

融政办发〔201981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方案

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柳州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226号)文件精神,开展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第

七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立足柳州市防空袭斗争任务和人民防空建设现状,利用2年时间,完成县、乡镇两级人民防空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修订任务,为战时人民防空行动筹划部署提供保障,为平时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提供依据。

  1. 工作任务

县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主要包含《人民防空基本方案》《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人民防空保障方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乡镇制定《人口接收安置方案》等内容。

  1. 时间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10月—20192月)。完成工作法案制定、成立修订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修订骨干培训等。

(二)基本方案修订阶段(20193月—20198月)。20193月—20198月,完成县、乡镇两级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全部工作。具体包括方案初稿编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方案修改完善等工作任务,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修订工作。

(三)全面修订阶段(20199月—201912月)。完成县、乡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单方案修订工作。

(四)报审备案阶段(20201月—20205月)。完成方案的评审并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1. 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县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特成立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如下: 

长:黄云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胜利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

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欢迎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覃滋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路运琦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卢荣良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黎健飞县公安局副政委

梁志精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宝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国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防办主任

韦幸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文体育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龚桂春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龙海斌应急管理副局长

蔡经言县统计局副局长

史俊伟县气象局副局长

融水海事处副处长

滚文敏融水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唐海康县水文水资源局副局长

蒋业宽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副工程师

  1. 任务分工

县本级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任务分工表附件)。

  1.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对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参编部门和单位要履行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和参编人员,按时完成人民防空方案相关修订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行业和领域,需要各级个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负责修订行动方案和保障方案的牵头单位要认真统筹,其他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各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方案修订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各类保障。人民防空方案修订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负责统筹保障,购买服务、邀请专家、组织培训、开展调研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乡镇、各单位要安排专用场地,配合专用保密电脑、打印机和保密文件柜。

(四)做好保密工作。人民防空方案涉密程度高,参加修订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和其他相关保密规定,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制定保密管理措施,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在方案筹划、拟制、审定和上报过程中,采取集中封闭作业的方式,严格控制知密范围,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做到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本级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任务分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18







公开方式:不予公开


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10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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