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政发〔2021〕38号香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粉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香政发〔2021〕38号
关于印发《香粉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各有关单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香粉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制定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全面排查辖区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工贸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煤气、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管理,其中粉尘防爆企业要求做到“—企一档”。督促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标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覆盖全乡建材、轻工、商贸等三大行业,突出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重要领域和重点部位,紧盯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等关键环节,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四、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高处作业。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3.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⑦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⑧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⑨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其他重点作业
4.特种作业。在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建筑的安全情况。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彻底整改隐患。同时,要加强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系统运行和维护,对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录入系统。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本属地、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