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汪政发〔2021〕11号关于印发汪洞乡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1-05-06 15:05    |  作者: 融水县民政局




汪政发〔202111


汪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汪洞乡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


各村民委,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汪洞乡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汪洞乡人民政府

                                                                                                                                 2021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汪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156日印发


汪洞乡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自治县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山洪灾害是指山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以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村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防灾预案要求快速、有序、科学地实施境内山洪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山洪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本乡辖区内河流流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汪洞乡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的西部,乡政府所在地距离县政府所在地92公里,辖9个村民委,114个自然屯,人口17926人,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境内地形复杂到处是陡峭的山峰,平均海拔450多米,高山区气候特征明显,境内没有大江大河,雨量集中在410月份。全年降雨量18501950 mm,雨量集中在梅雨季节,年平均气温16-22℃,森林覆盖率达78%。全乡土地总面积22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680亩,种植业为水稻为主,林业以杉木种植为主,是农民经济来源的主要渠道。2014年全乡农业总产值590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1976年在全乡境内曾暴发一次持大洪水,三条支流同时暴发,造成乡政府所在地汪洞屯近河床民房被冲毁。辖区内主要河流为贝江河源头,处于九万山边沿地带,共有三条支流,分别是维洞河、平时河、八洞河。维洞河起源于滚贝乡平浪村,流经汪洞乡结合村、产儒上下维洞、廖合、腾合村,流经15公里。平时河起源于汪洞乡平时上双,流经汪洞乡平时村、新合村、产儒村、廖合村、腾合村,流经22公里。八洞河起源于我乡罗洞村山岔屯,流经罗洞村、八洞村、廖合村、腾合村,流经30公里。

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短时内大面积突降暴雨,是山洪灾害形成的主要因素;水源林面积不断减少,大面积杂木林被伐,变成杉木林,森林面积减少,致使地表蓄水能力降低,水土流失严重,是山洪灾害形成的另一因素。三条支流沿河两岸居住的群众多数距离河岸50米开外,处于安全地带。处于危险区的有:产儒村的沙坪屯,八洞村的独洞屯,廖合村的廖合水街,腾合村汪洞屯老街。201674日因多日强降雨,八洞、罗洞、平时河暴发特大山洪,100处塌方和山体滑坡,造成交通中断山岔屯三间民房被冲,导致一位70多岁老人被洪水冲走,山岔屯、独洞屯、汪洞老街被洪水淹没整个汪洞乡共有7桥梁被冲5座桥梁桥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多间民房受损和倾斜。

    三、组织指挥体系

  ()组织机构

   汪洞乡设立防汛工作组,领导和组织汪洞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乡人民政府乡长韦森同志任组长,副乡长管战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巡查信息队、转移队、抢险队、保障队等四个工作队。

   (二)职责和分工

组长:负责全乡防汛全盘工作,组织实施本乡防汛应急预案及职责落实;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协调各队成员工作,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签发调集全乡抢险物资器材和全乡总动员令;请示上级政府调用抢险队伍及物资支援。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防汛工作,具体负责全乡防汛应急工作。

巡查信息组:组长:李正庭,成员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县防汛指挥部、乡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负责及时统计本乡雨量、水位站点的降雨量、水位数据工作,掌握本乡区域内的各类水利工程工况及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等迹象,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和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并按组长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转移组:组长:覃融苑,组员由乡劳保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卫计所工作人员组成。在接到转移命令后,各转移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和财物,群众转移后转入工程抢险。

   保障组:组长:石志毅,组员由乡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临时转移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保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抢险组:组长:,成员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文广站、财政所、供电卫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程未出险前,协同转移组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群众。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

    四、监测预警

    (一)预警标准

根据河道道现有的防洪能力,确定各级预警的雨量及水位。

1.三级警报

本乡辖区内短历时降雨:1小时3040mm3小时5070mm24小时140160mm

2.二级警报

本乡辖区内短历时降雨:1小时4060mm3小时7090mm24小时160180mm

3.一级警报

本乡辖区内短历时降雨:1小时60mm以上,3小时90mm以上,24小时180mm以上。

   (二)实时监测系统设立

   为实时、有效、准确的做好区域内暴雨与洪水的测报工作,提高山洪信息预警能力,增强山洪防御工作的主动性,在区域附近现有遥测雨量观测点的基础上,分别在各村和乡政府办公楼设置人工雨量观测点31处。采用人工监测方式,在记录入册基础上,按预定的信息传递程序,通过电话或短信传输的方法,实时传输雨、水情信息。

  (三)通讯

通信方式采用广播、电话、短信、喇叭、报警器等。按照经济、实用的原则,利用现有通信设备条件,建立多层次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

    (四)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县气象局、县防办暴雨天气预报,乡防汛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应引起重视,布置巡查信息队员上岗。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预警标准雨量值时,立即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发布水位预警信息。

乡防汛应急工作组值班员在接到到县防汛指挥部或各监测站直接预警后,应立即向组长汇报,并按组长的意见立即发布相应预警。

    (五)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乡的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乡防汛指挥部 →村→自然村→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遇紧急情况下(超过二级预警标准、泥石流和滑坡征兆明显等)乡防御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六)预警信息联络方式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1.在紧急情况下,乡防汛指挥部用电话直接通知到村民委值班室或有电话的村户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接到乡防汛指挥部电话后发布到户信号为铜锣、报警器、广播、电话等方式。如有险情出现,由村巡查信息员发出警报信号。

   (七)预警信息处理办法

    1.在收到县、县气象局等单位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乡防御工作组组长上岗指挥,并将信息通知到村主要干部及各组成员;巡查信息员上岗工作,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它各应急组人员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乡、村干部、各应急组和危险区、警戒区内住户以及学校等有关单位;巡查信息员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频率,其它各应急分队上岗待命或工作;按照乡防御指挥部要求,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组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住户以及学校等有关单位;组长发布危险区、警戒区人员转移令,预警信息发送员发相应的危险区、警戒区人员转移信号;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和转移人员生活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抢险工作。

  2.与县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降雨量和水位情况由乡防御工作组指组长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组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五、转移安置

    (一)危险区人员转移安置方

(二)警戒区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

    根据山洪预警信息,在组织人员转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一般情况下乡、村山洪防御指挥部门负责人应到岗指挥;紧急情况时,乡山洪防御工作组领导班子应到岗指挥,严禁临阵缺岗。

   2.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孕幼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严禁争先恐后、不服从指挥。

   3.严禁在转移线路上搭建任何影响通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地点的正常使用。

    4.严禁将用于转移安置的工具或器材挪作他用。

   六、抢灾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非汛期通过广播、标语、会议等多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

  乡、村防御组备电筒、雨衣等防汛抢险物资。在救灾阶段,由村保障队向乡山洪防御指挥部领取抢险物资和救灾生活必需品。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出险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避免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3.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将安排转移人员返回原地,进行人员清点,如有人员牲畜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者遗体,清理、掩埋牲畜尸体。

4.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发放粮食、衣物,做好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乡转移安置人员情况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5.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6.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水利工程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御,查清安全隐患。

7.组织人员修建临时道路、搭设临时供电线路,快速修复损坏公路和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交通和正常供电。

8.组织有关人员对受损的水利工程进行修复,包括疏浚被堵塞的河道,修建防洪堤等,确保新建水利工程的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9.进入恢复性生产阶段。

10.做好灾后统计、总结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汛前,对本乡辖区内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造册,并作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汛前,乡山洪防御工作组可采用实战演练的方法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与安置方案, 做到出险时驾轻就熟,迅速避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三)防汛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暴雨天气时 乡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到日不入户,夜不入睡。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制度:①汛期各级防汛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及时通知乡、村主要领导上岗值班;③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④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⑤凡国家防总、省市、县防指领导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乡防御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12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