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镇政发〔2021〕31号 关于印发《融水镇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融镇政发〔2021〕31号
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水镇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镇直各单位和重点企业:
现将《融水镇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融水镇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营造新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贯彻落实应急部、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新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李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重军 镇人大主席
戴儒兵 镇党委副书记
韦桥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蓝 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阳宗议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唐 荣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国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李代崧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向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凤 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戴文同 镇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罗 娜 镇党政办主任
罗 寰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少阳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助理
廖 群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梁勇前 镇财政所所长
王建文 镇就业社保中心主任
潘雪民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蒙慧华 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站长
石远东 镇林站站长
曹向科 镇中学校长
马丽梅 镇中心小学校长
吴日忠 镇卫生院院长
莫 旭 融水司法所所长
贺 涛 融水城南派出所所长
刘 俊 融水城北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阳宗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娜、罗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单位及生产企业开展各项宣传和咨询活动。
四、宣贯对象和方式
(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授课老师和培训教材的选择方面要把好关,以保证培训质量。应多邀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具备一定法律素养、表达能力强的人授课。
3.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配足学习宣贯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
2.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要求为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配足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资料。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新闻,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四、近期重点宣贯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应急厅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特点,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应知应会培训考试等活动。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宣讲力量,深入辖区督促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和咨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五、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认真研究新法,学习自治区制订的新法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推动新法落实到位。
(一)抓紧制定修改有关配套制度和规定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新《安全生产法》明显加大了事故处罚的力度,明确了监管部门提请政府关闭企业的情形,规定了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的处罚措施等。新的更高更严格的规定,对执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和规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六、计划安排
(一)宣贯发动阶段(10月15日前)。制定和下发方案,准备相应的宣贯资料。
(二)宣贯落实阶段(10月16日-12月5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座谈、咨询、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检查督查阶段(12月6日-12月底前)。对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
(四)宣贯总结阶段(12月底)。对 2021 年宣贯活动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明确宣传工作负责机构,落实各项宣贯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对工作落实中的失职行为要展开追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