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政发〔2021〕21号关于印发《拱洞乡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拱政发〔2021〕21号
拱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拱洞乡新〈安全生产法〉
宣贯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单位、有关企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营造新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拱洞乡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对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指示,制定《拱洞乡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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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洞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主动公开
拱洞乡党政办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
拱洞乡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贯彻落实应急部、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 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 更好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新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二、宣贯对象和方式
(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1、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2、各村民委、乡直单位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授课老师和培训教材的选择方面要把好关,以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承担单位应多邀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具备一定法律素养、表达能力强的人授课。
3、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配足学习宣贯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
《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列入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
2、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要求为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配足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资料。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1、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新
《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新闻,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
3、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乡安监办要组织专题宣讲小组深入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并尽力确保活动质量和宣传效果。
(四)近期重点宣贯工作
1、各村充分利用大喇叭加大宣传力度。
2、开展线上培训及宣讲活动,线上培训部分主要由培训讲师针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行讲解录制,借助桂安云教平台或应安联平台开放给所有培训对象学习。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应急厅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竞赛办法县安委办另行通知)。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特点,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应知应会培训考试等活动。(五)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宣讲力量,深入辖区督促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和咨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三、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在认真研究新法,学习自治区制订的新法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推动新法落实到位。
(一)抓紧制定修改有关配套制度和规定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抓紧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新《安全生产法》明显加大了事故处罚的力度,明确了监管部门提请政府关闭企业的情形,规定了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的处罚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各村民委、乡直单位要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明确宣传工作负责机构,落实各项宣贯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对工作落实中的失职行为要展开追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