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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政发〔2021〕8号关于印发拱洞乡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1-03-26 09:40    |  作者: 拱洞乡人民政府


拱政发〔20218  

拱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拱洞乡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3号)的工作部署,《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拱洞乡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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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21315

主动公开 

  拱洞乡党政办办公室                           2021315

拱洞乡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防疫方针,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防控目标。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同比减少,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具体目标任务。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动物免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继续组织、实施好鸡新城疫、家犬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非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进一步加强山羊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对牛结节性皮肤病的免疫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加强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重防指发〔2020〕2号)要求开展全面免疫。

三、工作内容

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5月上旬结束。我乡紧紧围绕防控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切实抓好免疫注射工作。

我乡把免疫注射工作作为防控工作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措施抓好抓实。一是要认真组织好春季集中免疫注射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免疫技术培训,严格按免疫程序、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二是要严格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强免疫档案管理,确保免疫档案记录的信息翔实、完整;三是要全面推行二次强化免疫,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任务;四是要加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科学实施临床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五是要进一步探索免疫工作的有效实现形式,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积极组织生物制品供应,加强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

服务中心按要求进行疫苗运输、储存和台帐记录,做好冰箱、冷库日常维护和温度记录,确保发电设备运转正常,保证冷链各环节不出错。强化对疫苗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环节的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高端苗

(三)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做好疫情预警预报。

我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全面落实我乡的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计划,坚持定时、定点、定量、定性监测制度,在做好常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的监测,认真组织实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针对养殖场、公路沿线和养殖密集区重点监测,一旦发现个别阳性和零星散发的,立即处置。在肉牛养殖密集地区,加强A型口蹄疫监测;在养猪密集地区,加强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严防动物疫情传入;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报告,果断处置,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人畜共患病、常见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工作。

加强对生猪布鲁氏菌病、耕牛血吸虫病、猪链球菌病的监测,扎实做好牲畜炭疽病、猪链球菌病、家犬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注射工作和综合防控。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交换人畜共患病疫情信息,一旦发现人畜共患病阳性病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严禁病畜的无序流动、售卖,严防疫情传染给人。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等常见病的防控,减少疫情发生。

(五)扎实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 切实做好产地检疫。科学、合理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畅通货主申报检疫的渠道。坚持动物检疫全程监管的原则,对受理的每一起检疫申报,切实做到现场检疫。

2. 严格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我乡严格抓好检疫证明、标志的领取、发放、使用管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买卖证章标志违法行为,维护证章标志的严肃性。

3. 切实做好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严查动物防疫违法行为。我乡严格养殖环节监管,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环节防疫条件、免疫档案、标识加施、强制免疫、投入品使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管档案。严格流通环节监管,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严格动物屠宰环节监管,重点加强对中小规模屠宰场(厂)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逃避、抗拒防疫检疫以及买卖、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六)扎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乡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强化属地管理,落实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开展专项排查,强化对养殖、屠宰等环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死亡动物、私自屠宰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主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乡进一步完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领导、人员、经费、责任和制度六落实,将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任务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服务中心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和突发疫情应急储备金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春防期间,我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对防控责任制、防控经费、防疫物资和防控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春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要及时强化免疫,并做好抗体跟踪检测工作,确保免疫效果。春防期间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开展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

(四)信息畅通,按时报送。

春防期间,我乡注重工作信息的采集和整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免疫进度和总结等材料,做到不缺保、漏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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