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0〕9号 关于调整充实洞头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洞政发〔2020〕 9号
关于调整充实洞头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2015年修订)》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洞头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曼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蒋 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贺 彬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站长
韦文天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副站长
吴玉玲 镇民政办主任
杜新校 镇财政所所长
文裕辉 镇水利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站站长
李尚谦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杨伟岸 镇林业管理站站长
韦胜康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工作人员
贾清闪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工作人员
马丽芝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工作人员
潘 林 洞头镇洞头村民委员会主任
卜文成 洞头镇一心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立江 洞头镇甲朵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高伟 洞头镇滚岑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新桥 洞头镇甲烈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健成 洞头镇高安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 健 洞头镇六进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办公室主任:贺彬(兼),办公室成员:韦文天、贾清闪、马丽芝,负责日常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工作。村级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委会人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在村委会设立办公室,由村级土地管理员为信息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村民小组由小组长负责,本组村民代表、党小组组长配合做好本组基本农田监管事务。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