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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发〔2021〕82号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度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安太乡

发布日期: 2021-12-16 14:50    |  作者: 融水县安太乡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发〔202182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度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

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乡2021年度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宣传力度,精准落实政策

请各行政村高度重视,在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务必做到“政策找人”,即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本辖区跨省务工人员名单,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将此政策告知到跨省务工人员,动员和指导其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工作开展流程

由各帮扶人对照名单排查脱贫人口是否为区外务工,如为区外务工需要进一步核查外出务工方式,对自驾车、拼车、包车等方式外出务工对象,入户做好宣传政策,由务工人员或亲属填写《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放弃书》(附件1)。

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积极动员其发送各项材料到村委进行补贴申请。

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但明确表示不愿意申请者,需要让其本人或家属填写《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放弃书》;如有不接电话者,帮扶人进行短信通知,并上报至村委处,村委统一收集名单后,再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通知,至20211231日仍未收到申请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补贴申请,由村级作统一公示自动放弃申请名单。

三、严格审批流程,做好材料收集

请各行政村于20211231日前完成本辖区2021年度申请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做好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申请、审批环节工作,并按清单收集好以下材料:

(一)《融水县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

(二)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广西区内银行卡复印件1份;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票凭证(原件、复印件或网络购票截图);

(五)外出务工佐证材料,当年劳动合同、当年工资单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所在企业务工地帮缴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六)融水县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

四、工作开展注意事项

1、凡是未享受过2021年交通补贴脱贫户,每人只享受一次交通补贴,提供票据进行补贴,超过800元的按800元发放;

2、只要是真实在区外务工,又能真实提供相关材料,都可以进行申请。

3、除了下发名单外,还有区外务工并有材料的亦可进行补贴申请;

4、补贴仅限于去时(1次)的车费,返回车费不能报;

5、做好群众知晓率,放弃对象合理收集佐证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安太乡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潘晓燕,联系电话:18074726608

  

附件:1、《2021年度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放弃书

2、《各村符合申领一次性交通补贴名单》

3、《2021年度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公示》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11215


  

附件1

  


  

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放弃书

  

2021年度)

  

本人 乡(镇) 村区外务工人员 2021年在 (省//县(区))务工,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宣传,已知晓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由于本人外出务工乘车是 (如:自驾车、拼车、包车等) ,无法提供有效乘车凭证,不符申领补助,因此放弃申请。


  

                           放弃人签字(或知晓亲属代签):

                                    年


  

附件3

  

2021年度脱贫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精神,我村以下人员到区外务工并提供相应票据凭证,符合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 月 日至 日,如有异议请拨打0772-5938097提出。

  

XX村服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册》

  


                                               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短信编辑联系:

  

这里是安太乡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根据文件政策规定,您符合申领2021年度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车票价格进行补贴最高补贴800元。请于1231日前提供材料给您所在的村委,1、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2、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3广西区内银行卡复印件1份;4、车票凭证(原件、复印件或网络购票截图);5、当年劳动合同、当年工资单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即可);收到短信请及时联系您所在的村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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