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活动月”暨第三季度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活动月”暨第三季度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了解我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现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经局领导班子决定,开展“质量活动月”2021年第三季度全县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农民工工资支付、扬尘治理等工作检查,督促项目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内容
(一)检查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检查内容。
1、企业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及施工现场贯彻实施情况。
2、建党百年等重大活动和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安全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3、项目周检、月检、季检责任主体合法性及检查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隐患整改情况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高处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
6、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防溺水、汛期安全、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实情况。
7、各项目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情况。
8、各建筑企业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进“桂建通”平台使用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0日
行程安排表:
第一组:
时 间 | 工程名称 | ||
9月14日 (星期二) | 上午 | 8:30~10:30 | 富景园16、17#楼 |
10:30~12:00 | 雅景苑 | ||
下午 | 15:00~16:30 | 融水名辰御龙湾 | |
16:30~18:00 | 融水碧桂园 | ||
9月15日 (星期三) | 上午 | 8:30~10:30 | 沁园小居 |
10:30~12:00 | 融洲风情44、45#楼 | ||
下午 |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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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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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星期四) | 上午 | 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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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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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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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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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时 间 | 工程名称 | ||
9月14日 (星期二) | 上午 | 8:30~10:30 | 滨江府 |
10:30~12:00 | 景江园 | ||
下午 | 15:00~16:30 | 大苗山古城 | |
16:30~18:00 | 东安南路道路工程 | ||
9月15日 (星期三) | 上午 | 8:30~10:30 | 三桥及连线工程 |
10:30~12:00 | 融水苗族自治县粮食中心储备库建设项目 | ||
下午 |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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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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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星期四) | 上午 | 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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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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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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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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