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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融水县二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活动月检查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5-27 18: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融水县二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活动月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37号)以及2021年安全生产月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和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1日至3日开展2021年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活动月”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形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尹明胜担任,成员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各单位要成立自检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检,及时汇总自查自纠资料,以备检查或上报。我局在各单位各项目自查自纠的进行全面排查、复查。  

二、检查内容  

    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各单位落实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情况;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各工程项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特别是对雨季汛期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各工程项目施工机械用电及维护保养,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情况;

    各工程项目扬尘治理、部署开展重要节假日建筑施工安全等工作情况;

    各工程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情况;

    各工程项目落实扫黑除恶、“防艾”攻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理等工作情况;

    各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

    各项目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531日。  

(二)施工现场检查时间为61日至63日。  

(三)各受检工程项目按规定的整改时间把整改结果上报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在抽检中我局将对有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彻底、扎实地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自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能现场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决不拖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求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定时定员定责跟踪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消除各类隐患,规范各类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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