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住建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住建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规划发〔2020〕1号)、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柳卫爱卫〔2021〕5号关于“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并持续保持”要求、《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卫爱卫〔2021〕1号),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全局控
制吸烟活动。切实加强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管理,推动无烟机关创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逐步降低吸
烟率和吸烟量,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2021年11月底前,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力争2021年底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并持续保持。
三、创建标准
依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无烟党政机关标准》《无烟党政机关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逐一对照,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烟领导小组。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员由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组成。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
五、建设步骤
(一)制订方案计划(11月1日—11月10日)
启动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指南》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制定内容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纳入日常管理。对照《评分标准》扎实开展无烟建设工作,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健康融水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健康机关示范建设等工作,合力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二)开展自我评估(11月10日—11月15日)
严格按照《指南》和《评分标准》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完成自我评估。
(三)积极配合开展验收评估
县级无烟党政机关验收工作由县爱卫办、文明办牵头,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初审评估验收。
六、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无烟党政机关标准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负责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发掘无烟党政机关经验做法推广宣传。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围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创建无烟单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禁烟工作纳入单位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考核的内容。
(二)领导小组成员作为创建无烟机关的具体人员,需协助办公室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章立制,长效管理。明确办公场所均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和范围,设置禁烟标识。
(二)广泛宣传,形成合力。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本单位无烟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宣传栏,广泛开展无烟公益宣传和控烟健康知识宣传。根据阶段目标不同,有针对性改变宣传的内容和方法,让广大干部职工高度关注和充分认识吸烟的社会危害性,主动配合开展戒烟、控烟工作。
(三)监督检查,巩固成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配合县卫生健康局、文明办和爱卫办负责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承担创建工作的对接、联系、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