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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1-157612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标  题:
融气发〔2021〕16号 关于修订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气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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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气发〔2021〕16号 关于修订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1-11-26 12: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

各股室:

为了更好地开展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根据柳州市气象局相关工作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对2020年修订的《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了总结评估和再修订。现将新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细则要求抓好落实。原融气发〔2020〕8号停止执行。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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