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2021〕171号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融教〔2021〕171号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2021年12月下旬开展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中心幼儿园、融水苗族自治县小红帽实验幼儿园创建县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修订)》(桂教基教〔2013〕49号)要求,县级示范幼儿园合格的标准为700分以上(含700分)。
二、评估程序
(一)听取幼儿园的自评汇报,时间20分钟。
(二)根据评估标准查阅各种档案材料、实地查看环境条件和各种设施。
(三)观察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
(四)接触及访谈师生。
(五)评估组形成初步的评估意见并向幼儿园反馈。
三、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2021年12月20—30日
四、评估组成员
组 长:潘家华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智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雁婷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陈志明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石朝勇 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
廖永晖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胡 丽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幼教专干
欧春燕 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韦秋菊 县第一幼儿园集团总园园长
韦 捷 县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廖 超 融水镇水东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