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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2021〕171号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12-22 12:1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教〔2021171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202112月下旬开展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中心幼儿园、融水苗族自治县小红帽实验幼儿园创建县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修订)》(桂教基教〔201349号)要求,县级示范幼儿园合格的标准为700分以上(含700分)。

二、评估程序

(一)听取幼儿园的自评汇报,时间20分钟。

(二)根据评估标准查阅各种档案材料、实地查看环境条件和各种设施。

(三)观察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

(四)接触及访谈师生。

(五)评估组形成初步的评估意见并向幼儿园反馈。

三、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2021122030

四、评估组成员

  长:潘家华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智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雁婷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陈志明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石朝勇    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

  廖永晖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胡  丽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幼教专干

  欧春燕    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韦秋菊    县第一幼儿园集团总园园长

  韦  捷   县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超    融水镇水东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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