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08-02 14:1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融审批社会复字〔2022〕50号
关于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新的社会阶层
人士联谊会成立的批复
融水苗族自治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你们筹备会报来《关于申请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申请。本机关决定:
一、重大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报告;
二、出版刊物送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备案;
三、成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须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申请登记;
四、围绕本互助会宗旨业务需要开办的实体,需经业
务主管单位同意,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报融水苗族自
治县民政局备案;
五、每年3月31日至6月30日,按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六、协会名称、章程、办公地点、法人代表等,今后如有变动,应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变更登记。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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