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6-06-03 10:39 |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现将韦庆成的医师执业证书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韦庆成医师执业证书信息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
韦庆成医师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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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执业机构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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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韦庆成 |
男 |
融水阳光医疗诊所 |
110452229000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