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5-04-16 10:4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将对融水苗族自治县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融水苗族自治县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送有关部门初审或备案、提交纸质年检材料。我局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须知
2.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检财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