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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二期)

来源:融水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05-26 10:25    |  作者: 潘玉盆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边执法检查、边宣传普法,帮助食品经营主体不断强化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并积极协助其整改到位,推动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取得良好效果。现公布制止餐饮浪费第二批典型案例:

融水县枫树林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信息案融水县大年乡纳纳米粉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信息案融水县石头哥米粉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信息案融水县御鼎荟餐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信息案

上述餐饮服务单位的菜单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均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信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复查,上述当事人均已改正违法行为,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光盘行动 拒绝浪费 珍惜粮食”等宣传标语,并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防止食品浪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融水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1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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