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0-27 17:48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融水苗族自治县实际,解决未编制村庄规划地区的空间规划管理及规划许可核发问题,进一步规范村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活动,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该《规定》予以公示,并就相关内容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25日
二、公示方式
1: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2: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融水自然规划”
三、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rsxghg001@163.com)。
2、反馈电话:0772-5129737。
3、邮寄信函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中路28号之一401空间规划股],邮编:[545300]),并在信封上注明“《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反馈”。
四、注意事项
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反馈意见时,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具体意见或建议。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梳理并研究公众反馈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定》。
五、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全文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