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2249 | 发布机构: | 融水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2018 | |
关键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水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融水县供销社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参与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指导全县成员社开展为“三农”服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进入市场,指导和协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监督成员社和合作经济组织单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成员单位及企业行使管理职能。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供销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及其他重要经营业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5.承办自治区供销联社、市供销联社和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业务合作指导股3个科室,无二层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融水县供销社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和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共有10个参公事业编, 实有在职人数11人。离退休人数13人。
第二部分:融水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水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22.42万元,同减少53.36万元,同比减少30.3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42万元,同比减少53.36万元,同比减少30.35%。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0%。
3.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2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减少53.36万元,同比减少30.35%。主要是减少了退休人员的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减少53.36万元,同比减少30.3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只有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减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上一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6年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本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经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占用国有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考核,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8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