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工作追究暂行办法》、《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由县防汛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总体框架
《预案》共分为八章,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县城概况;第三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四章预防与预警;第五章应急响应;第六章应急保障;第七章善后工作;第八章附则。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县城概况。修订了县城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洪涝风险分析、洪涝防御体系、重点防护对象。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明确了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和办事机构。
(四)预防与预警。明确了预防预警信息报送、预警级别划分、预防预警行动安排和主要防御方案。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先期处置、启动条件,并对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
(六)应急保障。依法确保应急信息的通信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的保障、技术保障,明确培训与演练的要求。
(七)善后工作。明确了救灾、防汛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保险与补偿、总结与评估等内容。
(八)附则。对预案内的名词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
四、其他
《预案》的颁布实施,对健全融水县城防洪应对机制,规范响应处置流程,特别是有效应对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水东新区民族大道振城大厦9楼,电话:0772—5122458,邮箱:rsfxb51224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