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政策解读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一)2023年融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产业结构优化,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2023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1亿元,预计与上年执行数下降12.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0%。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为全面完成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三产融合,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从做强现代农业,促进第一产业发展;做强生态工业,促进第二产业发展;做强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二是突出项目为王,激发发展动能。紧紧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城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全力提升融水发展基础承载力。年度实施县级层面重大项目54个,总投资300.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13亿元,其中新开工20个、续建29个、竣工5个,产业投资占比达60%以上,项目开工转化率达60%以上,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三是突出巩固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持续加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力度,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农村安全饮水成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好金融服务、技术培训指导、产业以奖代补、产业项目吸纳务工等具体帮扶措施,提高产业联农带农效益。深化粤桂协作帮扶、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强化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持续推进改革开放。持续开展简政放权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一步简化登记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合作,提高企业银行开户便利度。坚持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探索实行“拿地即开工”服务模式简化工程项目前期环节,推动取消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进一步激发建设领域市场活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是突出科技服务,持续强化创新驱动。继续抓好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工作,以大项目带动,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特派团、融水科技特派服务队各项科技服务活动全方位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向产业化、系统化、协作化发展。积极介入科技创新平台的服务管理,加强对现有各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中心的工作督导,提升平台能效。
六是加强民生保障工作。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继续抓好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继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增加普通高中学位。继续推进医疗健康发展。依法依规落实防控新冠疫情措施,继续做好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基层卫生服务项目、“优质服务基层行”项目,增加机构托位数供给量,开展健康帮扶、三孩配套政策、防艾禁毒宣传。推动全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推进易扶点“家门口”就业扶持、就业专项系列招聘活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扩大就业渠道,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推进人事人才规范管理,持续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戏曲校园、“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区级非遗项目的申报,持续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强文旅市场突出问题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和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环境。
七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持续深化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事业,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优先安排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及建设,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稳妥推进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工作。
九是加快能源安全发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是坚持发展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禁毒力度,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和满意度。
十一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地址:融水镇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16楼,电话:0772—5122027,邮箱:rsxfg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