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融政发〔2025〕4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暂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之间的制度化、规范化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工会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推动融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核心内容。
(二)协调劳动关系与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探讨强化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措施等方式维护职工权益与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本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战略、政策和措施,聚焦激发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职工投身全县经济社会建设。
(四)聚焦职工切身利益。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切实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五)保障职工多元权益。研究保障职工在政治参与、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事务、生态文明建设等更广泛领域的权益,推动职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发展。
(六)支持工会创新发展。依法支持县总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同破解工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跟踪落实议定事项。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反馈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地。
(八)附则。明确对其他需联席会议商讨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解决,保障工作推进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三、其他
《预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工会的协商合作进入更加规范、稳定、高效的新阶段,对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与工会工作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水东新区民族大道振城大厦13楼,电话:0772—5133501,邮箱:rsxzgh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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