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
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开展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柳州市《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四)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措施。
从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等五个方面抓好各项工作。
(六)实施步骤。
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25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第二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第三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七)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二巷2号,电话:0772-5122588 ,邮箱:rsjiaotongju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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