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规〔2022〕7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审批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聘用审批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聘用审批和管理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
第一至二条,为设立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三至十八条,为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条件和各部门职责、编外聘用人员审批实施程序、聘用管理和考核、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及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主要明确实施时间。
第二十条,主要明确解释单位。
四、制定《办法》后所起的作用
(一)明确各单位工作权责。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厘清了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协同管理。
(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明确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范围、用工方式、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实现编外聘用人员使用的公平、公正的特点。督促各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通过考核奖惩的方式建立良性的用人机制。确定了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及调整机制,统一工资标准。
(三)保障编外聘用人员合法权益。
确定了编外聘用人员的进入方式,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力求实现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明确了编外聘用人员的权利义务,提出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统一编外聘用人员监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需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应按程序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审批;并明确了备案,定期检查,违规追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一巷8号,电话:0772-5122468,邮箱:a51224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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