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办发〔2022〕41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19 16: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

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2022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20222)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柳州市决策部署,为做好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出台适合本县实际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方案》严格遵循文件制定要求,经历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等阶段。分别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呈报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予以公布施行。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文件主体结构分五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包括制定《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二是工作目标明确创建任务目标

三是创建内容包括组织管理、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满意率和知晓率七类

四是工作步骤。20227开始动员部署,申报20222024周期创建示范县,20233月份以后迎检国家评审阶段通过国家评审后每3年复审一次。

五是工作要求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卫生健康局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对创建工作牵头总抓,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地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电话:0772-5122603,邮箱:rsxw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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