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解】融政办发〔2021〕7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 2021 年营林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28 18:5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营林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意义

2021年1月19日,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2021〕3号),根据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及自治区林业局“奋战一季度加力开新局”暨2021年林业提速发展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桂林财发〔2021〕3号)、《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2021〕3号)文件要求,在综合平衡各乡镇各单位申报2021年国土绿化建议计划提报的基础上,为完成我县2021年各项营林生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桂林财发〔2021〕3号);

(二)《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2021〕3号)

三、制作过程

融水县林业局以《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2021〕3号)为主要依据,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我县上一年度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林木采伐量,结合我县国土绿化发展实际和各乡镇及国有林场的需求,细化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我县国土绿化任务等相关内容,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上报县政府审定。

四、主要内容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营林生产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明确了全县植树造林任务,并按照植树造林、育苗、低改等具休类别对营林生产计划进行简要说明。

第三部分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加强造林宣传、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县城绿化质量,巩固乡村绿化成果、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速生丰产林建设任务、良种杉木苗赠送、种苗保障工作

第四部分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抓好全县营林生产工作并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相关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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