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安置工作不断提升兵员征集质量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21 13:05    |  作者: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兵员征集力度,确保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兵员征集任务,提高军人尊崇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做好适龄青年参军入伍优待工作的意见》。

一、出台《意见》的原因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着眼长远建立我县优待优抚工作体系,响应习近平主席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号召,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应征青年的自豪感。

(二)适应我县征兵工作任务。强军梦是中国梦的基础和安全保证,能打胜仗的军队需要高素质兵员。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军队武器装备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部队对军人的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征集高学历青年成为衡量征兵工作质量和征兵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出台《意见》是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加强我县征集兵员质量的具体举措。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柳政规〔201836号)、《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及《柳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措施(试行)的通知》(政联〔20143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三、主要政策条款解读

(一)大学生征招优待对象。大学生征招优待政策主要对象为在我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生、新生和参加成人自学考试考取的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全国征兵网通过网审,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征兵工作五率考评中统计为大学生征集数的学生)。

(二)大学生征招优待措施。1.报销路费。对大学生返乡到融水报名应征,由县人武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行核算报销往返路费;同时给予体检期间生活补贴,原则上乡镇初检、县检按照2天计算,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在每年征兵工作经费中安排。2.增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对在融水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服役对象,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外,入伍时,在柳州市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基础上,由县政府额外增发一次性鼓励金,标准: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额外发放鼓励金2000/人;大学专科生1000/人。学历认证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一次性鼓励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青年入伍后统一发放。3.加大优待安置招录政策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审定的编制使用计划,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当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情况(具体数量由县人武部在上年10月份提供)按上级分配指标的上限拿出公务员岗位进行定向招录,可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并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由县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当年度我县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人数50%的数量拿出事业单位岗位进行定向招聘。大学生:从我县入伍的大学生,报考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提高军人优待标准1.士官退役接收安置。对在我县参军入伍且服役满三级士官(一般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役年限满8年、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服役年限满9年)的,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到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工作(编制性质为事业编管理岗位)。2.公益性岗位优先录用。与现役军人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时,符合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役军人直系亲属,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时,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录用。3.免费健康体检。现役军人父母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现役军人父母数据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计汇总,每年4月底前提供给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定相关医院,组织实施健康体检,并做好告示通知工作。现役军人父母于每年510日至31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4.军人子女入托入学。根据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及《柳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措施(试行)的通知》(政联〔20143号),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予以优先照顾安排。由县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办理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四)增强士兵荣誉感和自豪感1.广泛开展宣传造势活动。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落实习近平主席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掘和宣扬身边融水籍优秀军人军属的先进典型事迹,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扬本辖区青年入伍立功受奖、成长成才,退役勤劳致富、建设家乡的先进典型事迹,每年树立12名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每年八一建军节前,县宣传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专栏播报或刊登上一年度融水籍军人立功受奖情况,并由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该期报纸或报道链接寄、送、转推给其家长,用典型和榜样的力量引导激励广大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到部队建功立业,大力营造崇军拥军的社会氛围。2.积极开展拥军慰问。除重点、优抚对象外,县退役军人事务每年八一结合辖区人数实际,召开座谈会或开展慰问活动等形式对现役军人家属进行慰问;县退役军人事务结合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慰问退伍老兵时机,一并组织立功受奖军人家属代表召开一次座谈会;各乡镇要利用重要公共场所LED屏播放或张榜公布本辖区立功受奖军人名单,时间不少于1周。县退役军人事务每年结合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等时机,组织召开一次退役军人返乡欢迎会3.扎实做好送喜报活动。每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在春节前,对上一年度入伍的新兵家庭组织送光荣之家牌匾活动,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率达到100%。县退役军人事务受到部队寄(送)的军人立功受奖喜报和通知书后,要认真造册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向部队发回执函,并在30日内将喜报和奖金送达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对荣立三等功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相关规定落实送喜报工作;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由县领导、县人武部主要领导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共同参加送喜报活动。依照相关规定,由融水县委党史县志研究室负责,将服现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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